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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下之恋 第一百七十二章 冥婚大行

作者:半窃浮生 分类:异界 更新时间:2020-08-25 23:58:01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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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元节一来,蒲兴闻这种怕鬼的人都被迫上场观看,有苏灵倒是完全不给蒲兴闻逃跑的机会,在她看来这种难得的机会那是前所未有,最适合蒲兴闻这种需要长胆子的小朋友。

    “姐,我们回去了好不好~”蒲兴闻左顾右看地张望了许久,直到确定了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出现以后就拉着有苏灵衣袖开口。

    有苏灵听罢有些不耐烦,“干嘛呢,还这么早回去干什么?况且这最精彩的还没看到呢,你要是现在就走了指不定什么好玩儿的东西都瞧不见了,那些个东西可是很少见的,你都没有一点儿期待吗?”说罢就又四处张望了一番,看着人海中始终是空荡荡的,不由得还有些失望。

    按道理来说这中元节既然保留了,那这该有的习俗还是要有的吧,什么群鬼游街难道就不应该出来表演一下吗?

    蒲兴闻听着她话里对那些东西的期望浑身都不舒服地抖了一抖。

    “姐我真的不想看这个,咱们回去好不好?我给你买猪蹄子,你最喜欢的大猪蹄子,我们不等了好不好,这玩意儿不会出来的。”说罢就准备拉着有苏灵的衣袖开始往回走。

    有苏灵见着他这么急迫的模样也明白这货可能还是接受不了那些从冥界里爬出来的东西,于是便由着他拖着走也不反抗什么的。

    “说好了,猪蹄子我只要酱香的,”有苏灵惦记着吃食开口道。

    然而就在蒲兴闻真的在夜市给有苏灵买了猪蹄子的时候街上一阵冷风吹过......

    有苏灵明显的感觉到了空气中的不同寻常,忙停下了脚步皱眉定睛看向主街。

    也正是这场阴风,街上的人瞬间就跑了个迅速,但凡是摆了摊子在外面的都急忙扛起了自己还来不及收拾好的摊子,更有人忙不迭慌的连滚带爬地就回屋将自己的门窗关了个严实。

    蒲兴闻见着街上瞬间就没了人影也就才发觉了这件事儿确实不对劲,又看着有苏灵像失了魂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空荡的街上,顿时一种恐惧油然而生......

    “姐!我们赶集走吧!我真的怕这东西!”蒲兴闻低声哭不出泪,只因为有苏灵此时也太过诡异,仿佛正有什么吸引人的东西在街上游荡一番......

    有苏灵听着蒲兴闻的叫声木楞回头,紧接着就发出了一声诡异的笑。

    “老二,你想不想也看一看?”

    蒲兴闻见着她这像着了魔一样便疯狂摇头道,“不要,我什么都不要看!”说罢就向后退了两步准备远离有苏灵,谁知却被有苏灵给一把揪了回来,紧接着有苏灵就在蒲兴闻在面前挥了挥手。

    瞬间蒲兴闻整个眼前的世界都变了个模样......

    原本空荡荡的街市上突然就挤满了人,更是两道黑白色的冥护送着夹道其中。

    蒲兴闻看着众鬼抬着一定轿子和棺材疑惑地问道,“这为什么还有轿子和棺材?”

    有苏灵听罢朝着街上又瞟了一眼才回道,“这是冥婚,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们完婚,他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而且今天的中元节恰巧是个好日子,所以选在这个时候最合适,”有苏灵说罢就啃了一口大猪蹄子。

    “冥婚!”蒲兴闻听完差点两眼翻晕过去,“你的意思说写都是死人?!!”

    有苏灵挑眉道,“不然你以为呢?大晚上阴森森的,这凭空冒出来的不是鬼难不成还是神仙?不过这没没什么怕的,其实鬼跟人也差不多,他们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为什么要带有色眼镜看。”

    有苏灵说完又将蒲兴闻拎到前面,“看看,他们现在是在结婚,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跟人的生活其实也是一样的~”

    蒲兴闻听罢勉勉强强撑开眼看了一下,也才发现似乎这就只是一场跟正常的人界婚礼。

    “其实冥婚这种东西流行地很广,当然是在冥界……其意义说起来也是冥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至于为什么要在人间举行,大概就是因为他们生而为人,只不过死后才变成了鬼,所以有种绿叶归根的感觉,而且别看这是鬼结婚,但细节一样重要。”

    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娘字样。

    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人宝轿。这时,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与新郎并列。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复上红、黄两色的彩绸。

    只有娶亲太太给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后由茶房端来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供于新婚夫妇照片或牌位之前。

    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之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不是冥婚的起灵仪式也是如此。

    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此穴,进行夫妻并骨合葬。

    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

    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了。

    家人为死者找冥婚对象时要先合八字,双方家属同意后即可择吉成婚,仪式通常在庙宇举行,一般会挑吉时举行冥婚礼,由双方家属分别捧著穿着传统婚服、代表新郎与新娘的娃娃连同牌位举行冥婚仪式,再将娃娃、牌位及新人照片放在供桌上并列,以示双方结为夫妇。再进行除煞、焚烧遗物等仪式。最后把夫妻二人合葬。

    “不过曾经发生在某地方的惨杀孕妇冥婚案,说明这一封建陋俗,让亡者的亲友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备受非孝思的折磨的同时,也成为诱发杀人卖尸的罪恶根源。买尸者迷信思想作祟和杀人卖尸者不顾法律道德妄求权财的欲望,导致一个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凄惨命案。”

    “这么荒诞的事儿不会有人真的去做吧,”蒲兴闻不信地摇头。

    有苏灵听罢轻呵了一声,“谁告诉你没有?在之前世界的历史上就有很多人干过这种事儿,只是你不知道。”

    其中最典型的就要属于曹冲,曹冲是曹操与环夫人所生。曹冲很聪明,属于天才型。五六岁时,吴大帝孙权送了一头大象给曹操,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但问了好多大臣都想不出称量的法子。曹冲说,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如此有天分的儿子过早夭折,曹操为他的死悲伤万分,就为他操作冥婚。

    冥婚的兴起,便与曹操这样溺爱子女有关。但在民间还有一说法,不给死去的未婚者成亲,宅子中会闹鬼,家人不宁。所在,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普遍为民间所认可,成为合法婚姻,墓主两家还成为亲家。

    唐朝时冥婚也广泛存在,这种情况被反映到时人的志怪里。唐人载孚《广异志》中记载着王乙的故事:有个叫王乙的人,有一次因赶集从李氏庄门前经过,远远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女孩也看见了他。两人有意,女孩便让婢女传话给王乙,让他晚上到庄上借宿。两人半夜相见,一番缠绵之后,女孩忽然觉得病了,有点心不在焉。

    王乙问是怎么了,原来女孩是翻墙来幽会的,翻墙时脚让墙角的爬齿刺破了,疼痛难忍。女孩临走时说:“看来我活不了了,如果你真对我有情,将来再经过时到我坟上看看,安慰一下我的灵魂。”后王乙当官东归,经过李氏庄时,听说女孩真的死了,于是私下与当年的婢女去女孩的墓上祭祀,伤心不已。不一会儿,那女孩竟然从墓里出来了,这时王乙倒地猝死。婢女见到王乙的灵魂已与女孩携手进入坟内,于是两家结为冥婚。

    又根据南宋人康叔闻所著的《昨梦录》,宋时此俗在北方民间亦很流行,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令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带。《元史·烈女传一》,有东平须城女子杨氏,以孝顺闻名。丈夫郭三去当兵后,她留下来悉心服侍公婆。至元六年郭三战死疆场,杨母强行逼闺女改嫁,她流泪发誓不从。丈夫尸骨被送回乡后,公公考虑到儿媳妇年纪轻轻的,将来必定改嫁,这样儿子在阴间就成了光棍,便打算托人给儿子找一个已死去女子合葬,给他办阴亲。杨氏听说后更加悲伤,绝食5天,最后上吊死了,得以与丈夫合葬。可见冥婚在元代民间的影响。

    冥婚在民国时期也颇流行,不少有钱有势的人家都会给早殇者办这门阴亲。譬如说,蒋瑞元的弟弟就曾办过冥婚。这是一桩鲜为人知的蒋家婚事。说起这事,得先交代一下蒋瑞元的父亲。

    王采玉对小儿子自然疼爱万分,但不幸的是,蒋瑞青没有福命,未及成年就病殁了。蒋瑞元对这位亲弟弟亦很有感情,亲自为他写了祭文,手足之情溢于言表。蒋瑞青的死让王氏遭受到很大的精神打击,悲痛异常,不久即病倒了。作为一位传统的中国母亲,王氏觉得很对不住小儿子,未能把他带大成人,于是王氏做了她能做的事情,给小儿子办了一场冥婚:找了一个同样早殇的王姓女童,与小儿子合葬,给他娶了媳妇。后来王氏又把蒋经国过继到蒋瑞青的门下当儿子,让蒋瑞青有了后代。

    还有一阴魂,在马山、上林一带。也就是《岭表纪蛮》曾有记载:“隆山土俗,子死后,家若不安,即择一年龄相当的女尸与之合葬,谓子得偶,不再为祟于家庭。斯时亲朋必贺。男女两家亦各以姻谊关系,联为戚好。如此者,谓之冥婚。”

    冥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一个跟定行的标准。冥婚虽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红、白两事的礼仪混杂交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如何。故冥婚礼仪的形式出入很大。现将一比较典型的冥婚礼仪详叙于后,以供参考。但不见得所有冥婚仪式都照此办理。

    据说,过去某家有男子,年纪已到婚年龄,未曾娶妻而死,死后家中不断出现灾难。巫婆仙姑认为系死者鬼魂作怪,要求父母在阴间讨个媳妇。于是找个末出嫁而死、年龄相当的女尸,两家经商定,送一些礼钱给女家备上酒席,并择日派人把女尸迁到男尸墓坑合葬。在送女尸的过程中,有道公在前引路,送葬者不是哭啼,而是吹打,其场面犹如娶亲,甚为隆重。

    冥婚之所以鬼如此盛行,其中一个原因无非就是家人想表达对逝去人的情义,然而却因此造成了许多悲剧……

    男女定亲之后,若婚前男子死亡,女子也要出嫁成亲,拜堂时由亡夫的兄弟手抱神主牌和新娘举行婚礼;而新娘从此终身苦守空房,称上门守节、未婚守孝。

    有的女子不愿上门守寡,另嫁了男人,但人们认为这是第二次婚姻,是断线女子,婚后年节还要为她的所谓前夫祭祀亡灵。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

    不过在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阴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则很少搞这种活动。

    “所以说这有钱人的生活就是不一样,什么事儿都能整出来,看看我们这些穷人就不一样,什么时候死了可能就没人问,”有苏灵啧啧摇头,啃地满手的油顺便就在蒲兴闻身上擦了干净。

    蒲兴闻见罢也说不得什么,毕竟这种事儿她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不过说到了冥婚这种在现代的禁婚,就不得不提还有其他三种都被禁止的婚姻方式,就是换亲,买卖婚,私奔婚,这三种若是放在新人类世界也是不允许出现的。”

    所谓买卖婚,就是卖身婚。买卖婚不是你情我愿,两情相悦,也没有门当户对,而是把女孩当成商品,卖给别人做妻妾。过去的情况是,一些穷人家因生活走投无路,家有女孩稍大,经人说合卖给富人,以图活口。双方同意后,立契为凭,人钱两讫,女孩任买主为妻为妾,也可以是无名份的性奴性质的婢女,生死听命,女家不得干涉。

    买卖婚不是明媒正娶,故无礼仪可言。双方说定日子后,买主把女孩领走,或是父母将女孩送来。买卖婚在旧时代很流行,一些达官名人都会通过买卖婚寻个妾仆。

    买卖婚在一本书中曾经提过,《韩非子·内储说下》:卫人有夫妻祷者,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对曰:益是,子将以买妾。”大概意思是,卫国有一对夫妻许愿,妻子希望得到一百捆布币。丈夫就说,为什么要这么少,妻子说如果多了,你会拿去买小老婆,这个故事表明,通过买卖讨妻妾已是一种社会现象。

    买卖婚现在已被婚姻法禁止,但在现实生活中,买卖婚实际并没有根绝,那种大要财礼现象,说白了是一种变身买卖婚。

    有儿有女人家,如果无钱给儿子娶媳妇,就可能用女儿来给儿子换一个老婆回来,而女儿则去给对方人家当媳妇,这种婚姻形式就是俗话说的“换亲”。

    换亲有两家直接互换,也有三家转换,有两男两女,或三男三女参加其中,当然也可以更多。其中以三家换亲最理想,两家直接换亲,仅在称谓上就有点尴尬,两种亲戚关系重叠,男的既是姑爷,将来也是舅舅,而女的既是姑妈,也会是舅妈。

    虽然都是些旧时代的礼教封建,但很大意义上来说却是影响了许多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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