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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的贴身高手 正文 第十五章 一支穿云箭

作者:橘子吃葡萄 分类:言情 更新时间:2015-12-04 01:32:46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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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一支穿云箭</br>    无边林海莽苍苍,拔地松桦千万章。

    出了杨树镇向西,沿着公路走个百余里,横穿过煤矿、大架子山等小地村落,渡过奎勒河、诺敏河等重要分界河流,就算是彻底进入了大兴安岭深处。向西或向北望去,尽是连绵起伏的群山,一望无际的林海。

    若是在此旅游,沿着公路走,会遇到大大小小的村落,北地民风既彪悍、又淳朴,受到世俗影响稍轻,吃顿饭、留个宿都算不得什么,或许还不用你掏一分钱。

    但方无邪却不敢往有人烟的地方凑,现代资讯发达,想必他的通缉令,早已通过卫星通信,传至每一个人民政府掌控之地。

    若是身份被人识破,必然会被警方再次衔住尾巴,免不了又是仓惶逃亡。

    好在方无邪身体素质过硬,大兴安岭又是养人的好地方,他还不至于饿死在林地之中。当然,在无边无际的老林子里生存一个多月,还要躲避森林警察直升机的搜捕,护林人和狼狗的追踪,他的状况实在也好不到什么地步。

    在逃亡的这段日子里,方无邪深切体会到,为何古代时有人犯了罪,索性笑傲山林。但到了现代,那么多成功逃到深山里的逃犯,要么再次铤而走险试图融入社会,要么悔过自新出去自首,因为在现代逃亡至深山,你不敢轻易用火,否则很快就会被森林警察的直升机发现。

    火,是野蛮人与文明人的分界线,没有火,任你有天大本事,也得重新过回原始人的生活。

    一个多月里,方无邪只在开始的四天里点过火,且只有第一次幸运的没被发现。后三次只要这面一冒烟,没几分钟就会有直升机飞来,后面就是带着警犬的大部队。

    开始的时候,方无邪还不明白警察为何来的那么快,后来点了三次火,被人像狗一样绕着群山辗转逃亡数百里,这才学聪明了,猜想火源是惹得追踪的祸首。再逮到动物后,先是喝热血,然后剥皮、切片,在正午时候放到石头上暴晒个五六分钟,就能有七八分熟,这样吃起来比生吃要好得多。吃完后,还要将剩下的骨架挖坑埋上,防止被有心人追踪。

    一个多月辗转流窜,方无邪很难确定自己跑到了哪里,他甚至还曾远远的看到过高楼大厦,也幻想潜入城市吃顿好饭,换身衣服。但他不敢那样做,一个月的时间,还不足以让恶性杀人案在人们心里淡化。

    让方无邪稍微轻松一些的是他似乎摆脱了警察的追踪,最起码有十天没发现身后有尾巴了,当然,也不排除警察琢磨出他的行进路线,上前面设伏等着他。

    为此,方无邪特意由一直以来的向西北行进,改成直直向北,走了三天,估摸着行进了二百多里,再没发现追击警察的身影,这才真的松了一口气。

    他终于可以坐下来休息,在林间小河洗了个澡,然后爬到树上躺着,仔细分析那天宾馆诡异事件,规划自己该何去何从。

    那天方无邪潜入宾馆,却无法制住小丁,本想翻窗离开,徐图后计。却不料小丁突然抽风,撞到刀刃上几乎来了个自断脖子,而萧炎则是站在门口,对着他诡异微笑。

    方无邪蹂身扑上,要在警察上来之前,将萧炎擒获掠走,猛觉身后劲风袭来,余光一扫,竟是死的不能再死的小丁,右手死命拽住自己的头发,将脑袋砸了过来。

    饶是方无邪艺高人胆大,仍是被这诡异的一幕吓到了,险之又险的避开头颅,也来不及在去抓萧炎,翻窗逃走。

    在最初逃亡的几天,方无邪脑海中经常回忆起小丁扔出自己脑袋那诡异的一幕,甚至连睡觉都不敢。后来日日茹毛饮血,天天疲累到死,晚上寻到安全地方倒头便睡,那种恐惧感也就慢慢变淡了。

    此时方无邪初步摆脱了警方追踪,静下心来,由小丁的诡异想到萧炎的微笑,这才能理智的将二者联系起来,猜想这一切绝非什么妖魔鬼怪,而是萧炎从中作祟。

    虽然他还不知道萧炎用的什么方法,却已能肯定,这是萧炎借自己的刀,杀掉小丁的一石二鸟毒计。想必此事一经发生,对自己的通缉令就会马上发出去,且加了一条凶残杀害国家公务人员的恶名。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难道自己真的没有半分反击的机会吗?还是甘于认命,在森林中过茹毛饮血的日子,或是偷偷求助张扬,投奔张扬说的“老领导”?

    唉!逃亡一个多月了,可到底是多少天了呢?怎么有些记不清楚。

    也不知张扬有没有兑现承诺,保护小丫头的安全。若是一切安好,怕是已经快开学了吧!

    方无邪觉得自身摊的麻烦算是没救了,可想到妹妹,心情就比之前好了许多,不知不觉躺在粗壮的树枝上睡着了。

    夜幕降临,繁茂的枝叶遮着月华,让树林中更加幽暗。

    大兴安岭森林深处,白日里气温能达到三十多度,到了晚上会骤降到十度甚至更低。方无邪逃亡一个多月,对此冷热变换深有体会,即便在睡梦中,他也能熟练的从自制百搭袋里掏出一张狍子皮,虽然未经硝制皮毛硬的像树皮,但夏季保暖还是绰绰有余的。

    哗啦哗啦似有什么东西趟过草地,夹杂着闷闷的哼哼声,方无邪不用睁眼也知道是大兴安岭野生林区最霸道的动物,这玩意名为野猪。

    东北老林子一直流传“一猪二熊三老虎”这样的老话,这充分证明了野猪的可怕。

    不过并非所有的野猪都可怕,野猪喜欢群居,群居的相对温顺,遇到危险只顾着朝一个方向蹿,有时候一人、一马、一杆枪,就能追着群猪漫山遍野的跑。

    只有单独行动的公猪才最难对付。

    方无邪在逃亡过程中,追过兔子,套过棒鸡,撵过狍子,却从没和野猪斗过,能不能斗过野猪他不知道,但他却知道那玩意肉糙,生吃绝对咽不下去。

    此时听到野猪从树下经过,方无邪睡意淡了,却不想醒来,稍微调整下姿势,不让自己掉下去。那野猪侧身瞄了一眼树上的怪东西,哼哼唧唧走远了。

    方无邪迷迷瞪瞪的又睡了三五分钟,忽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

    “嗖……”

    这声音极像儿时的烟花玩具钻天猴,方无邪最初以为是做梦呢。但想到自己如今的逃犯身份,猛地睁开双眼,睡意全无,翻身伏在树上,动作熟练的好似多年猎手。

    眼见一道流光直入天际,哨声响彻四野,疑惑自语道:“我去,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这什么情况!”

    【作者题外话】:感谢:td82171089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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