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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香门第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 心中有愧

作者:夜尘风 分类:校园 更新时间:2015-10-04 10:47:57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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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四章 心中有愧</br>    小小的屋子里灯火通明,暖融融的。本文由 。。 首发因为金小光要在家里吃饭,菜二让菜二娘子林株将家里的的三盏油灯都点亮。还亲自剪灯芯,又生了火盆。

    听着三个方位的三盏油灯的火苗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看到火苗一窜一窜的。他满脸堆笑点头哈腰的站在破旧的饭桌前陪着小心说:“金公子,饭好了。可以吃饭了么?”

    菜二娘子也垂着双手站在菜二身后,她已经擀好了细长的面条,菜都配好了。就等着金小光发话。

    林株倒换着双脚站在金小光身后,燕无忧不在。金小光没带柔旎,她的充当金小光的丫鬟。

    心里很不高兴,忙碌了一天。平时这个时候可是该舒舒服服的烫个脚,洗洗睡了。早起早睡才是个好习惯。

    金小光细腻光滑的麦色脸庞在灯光下闪着光泽,一双深邃不见底的双眼此刻也闪着暖暖的光。不过这种暖光在在林株看来有点诡异,就像童话中那些个巫婆的目光。他的嘴唇不薄不厚,嘴角时不时地微微上杨,很是温和。林株却看出了一丝讽刺,一种目空一切高高在上的味道。

    说实话,这个世子爷绝对妖孽级别的男子。比燕无忧多了分成熟,比金臻少爷多了份阳刚。整体感觉是那种成熟中透着酷的。

    他平时看起来不怒而威,亲爹都不怕的燕无忧也怕他三分,很有领袖风范。现在这个时候不端架子看起来倒是个暖男,微微一笑就像一股徐徐而来的春风。让林株瞬间感觉到就要春暖花开的节奏。那双平时看起来捉摸不透的眼睛也似暖日的阳光,只有光芒没有寒冷。

    只不过这春风平时实在太罕见。平时的笑容在她现在看来都是些皮笑肉不笑,笑里藏着利刀的。

    所以春风一吹而过之后,就觉得冷嗖嗖的。

    她低着头尽可能不去看金小光的脸庞。菜二不停的揉搓着自己粗糙的老手。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只好不住的提醒林株添水倒茶。

    金公子能留在菜园吃饭。也许是住下来,正是他心中所想的。这些天来他心慌意乱,他从没想到小时候留下来的伤疤又被无情的撕开,他觉得无颜面对受了这么多年委屈替他背了这么多年黑锅的妻子,也无法面对女儿纯净的眼神。他不敢尝试去喝下那明知无济于事的苦药。药喝下了,这个话题就要继续。

    他很想逃走。逃得远远地,

    可是又舍不得妻女,这么多年他习惯了妻子的逆来顺受,喜欢看她低着头默默地干活。也习惯了女儿的娇小身影在眼前跑来跑去。虽是越来越觉得女儿比他强,比他有主意。却是一心想要看着她长大成人成亲生子。

    还有让他又气又可怜的亲娘。没有勇气逃开,又不知该怎样面对。

    只好狠着心,装凶狠,除了拒绝喝下药之外。对妻子说话的语气也冷了许多。

    可是端了这么多天,也实在是端不下去了。还好今儿金公子来了。竟然同他讨论起了盖木屋的事儿。还说的头头是道,想法跟他很相似。

    他打小喜欢做些手工活儿,也跟着爹学了点木工活儿。只要有时间他倒是喜欢做些箱子柜子凳子之类的东西,编些篮子笸箩簸箕罩滤,扎些扫把笤帚刷子纸鸢灯笼什么的,菜园一年四季的灯笼都是他扎的。现在就连燕府后厨院子里的灯笼都是他扎的。

    只是平时也没有木料,大的东西做不出来。现在既然公子给了木料工具,正好满足了他的想法,他便充分买个发挥自己的想象。想将两座木屋建得很有特色。

    金公子是何等尊贵的人,都能认同他做的东西。简直让他受宠若惊。

    他眼巴巴地看着金小光,生怕他早早吃完饭离开。白天这么充实,晚上面对妻子他是真的不知道要怎样。作为男人,虽然没有功能,但是也听大哥三弟说过男女之事,也曾尝试过。

    可惜心里有想法下面没办法。好在妻子实在是本分人家的女子,又自小没了娘,并不知道男女之间真的事儿,所以也就这么搂搂抱抱的让她背负了二十年不下蛋的母鸡的骂名。

    现在这事儿明了。他真不知道她知道了什么。

    如果金公子晚饭吃的时间长一点,留下来的话,他宁可去睡那间仓库,也许以后可以借口多住几天。先推一天是一天。

    金小光的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不紧不慢地说:“如果好了的话,就吃吧。你也坐下来吃。菜二啊,今儿小爷我是客人,你是主人不必站着了。书墨去镇上打些酒来。我要同菜二喝上几口。难得我们投缘。”

    书墨已经看过天色,知道公子今晚一定是不回去了。也没再坚持,应了声走了出去。

    公子这些天也够煎熬了。喝点小酒放松放松也好。明天的事儿明天再说。

    才跨出门槛,就听身后传来林株脆生生的声音:“云大人云大人。我陪你去吧。天黑了。店铺都打烊了。只能去戚掌柜那里,他认识我。”

    这么晚了,还要喝酒。不过看得出爹这些天实在是压抑,既然已经骗他喝下了药,就让他高兴高兴,说不定喝了酒之后,他就说出内心真实的想法。

    听听他是怎么说的。反正金小光不走,也没办法。

    不过留在屋子里伺候金小光,总是要看着他听他说话,心里很不踏实。不如跟着书墨出去的闲散。

    书墨回头迅速的看了眼金小光,见他没反对。慢了一下等林株一起出门。

    林株将头探出菜园伸长脖子看了好一会儿,小声对前面的书墨说:“云大人云大人,稍等一会儿。”

    书墨不解的回头问:“等什么?还要带什么么?”

    林株很神秘的小声说:“云大人,你没看我大姐二姐还没回去么,她们就在墙根处站着。不信你看看那影子。如果被我二姐看到我同你出去,还不恨死我了。”

    说完捂着小嘴偷偷地笑。笑的意思很明显。

    笑的书墨无话可说,看样子她已经看出了什么。也是啊,那个花痴般的林朵看他的眼神,害他每次都的咬着牙忍着想要挖出她的眼睛的冲动。

    这么明显谁看不出来,况且林株这么聪明。

    他也跟着很尴尬的笑了一会儿。真的探出头去看。果然挂在篱笆门上的昏暗灯笼光中摇曳着两个模糊的人影。

    这自然就是林云林朵了。

    刚才她们帮着做好了饭,菜二娘子看天已经黑了。便让她们吃了几块烙饼。先回去。

    免得一会儿林张氏杀上门来,让金小光生气。谁知这两个女子竟然不回家躲在墙外。

    实在是煞费心思。

    书墨无可奈何的看了林株一眼,弯腰顺手从地上摸起两个小石子儿随手扔了出去。就听见两声轻微的哎呀。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很快远去。

    林株这才走出大门,顺手取下挂在篱笆门上的灯笼,看了看里面的蜡烛。蜡烛是菜二自己用羊油灌出来的,很粗,耐烧。还有很多完全够用。

    她提着灯笼。笑嘻嘻的对书墨说:“云大人,你也太狠心了吧。我二姐可是对你一见钟情,情不自已。”

    书墨也不着急,干笑着说:“株儿,你想多了吧。没有的事儿。我哪儿有那么大的本事。”

    林株纵了纵肩,说:“云大人本事大着呢。你看看我二姐那双眼睛,今儿差点就杀了我。以后啊得离云大人远一点。”

    书墨干笑着不说话。

    林朵对他那种毫不掩饰的目光也让他实在是受不了,就连一向不喜欢开玩笑的公子也取笑过他。当然这样的女孩子他见的多了,比这还夸张的他也见过。他自然是不会有任何感觉得。

    但是这个愚笨的女子是林株的堂姐,公子交代要时刻注意她的动向。手下那些人自然不能时时刻刻盯着。燕无忧就在这里。他也不是一般人,没被发现了很麻烦。

    所以这个略显笨拙的女子便是最好的人选。

    她虽然很烦,自己却是真的招惹过她。

    夜很黑,除了灯笼微弱的一片光亮,看不到远处。寒风冷簌簌的。

    书墨伸手从林株手里拿过灯笼说:“株儿,你筒着手,天冷。”

    林株搓了搓已经有点僵的手,然后筒了起来。

    跟在书墨身后走。对于书墨她也是有所风范的。他同金小光是一体的。

    一路无语,很快就到了镇上,果然家家店铺都关门了。街面上的人家也都是大门紧闭。

    两人径直到了聚贤酒楼门前,书墨敲了好半天门,门内才传来懒羊羊的声音:“谁啊,这么晚了还敲。让不让人睡了。”

    声音慵懒中带着粗厚。林株听出是戚掌柜儿子的声音。那个长的黑黑壮壮的大家都叫黑敦的少年。

    她忙大声说:“黑敦哥,我是株儿,无忧公子要我来拿坛子酒。”

    这个时候将无忧公子的大名抬出来最管用。果然店门吱纽一声就开了。,黑敦披着外袍站在门内。

    看见书墨忙陪着笑脸,进柜台抱出一坛子好酒,讨好的说:“株儿。嘿嘿,我是给你们送去呢还是……。”

    他现在是燕无忧敢死队里的骨干,经常可以见到书墨,知道他也是个官,却不知怎样称呼。

    书墨看了看酒坛子,说了声:“不用了,有劳了。”便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抱着酒坛出了聚贤楼。

    林株忙跟在身后说:“云大人,灯笼给我提着,你抱着酒坛子就好。”

    书墨很轻松地说:“不用,你只管跟着走就行,今儿亏了你,要不然看架势那个小黑胖子是不会给我开门的。”

    其实他完全可以自己很轻松的将门打开。

    林株忙说:“小意思了,天黑了。云大人一个人走夜路也无聊,两个人说说话,不害怕。”

    在她看来,天这么黑,不管是男是女心里一定是害怕的,有个人说说话,恐惧感会减少。

    她只是随口说说,却让书墨十分的感动。他自小跟着金小光,鞍前马后的,小小年纪已是战功赫赫。披星戴月夜出昼伏早已习惯。

    从来没人这么贴心的说过一个人走夜路会害怕。

    他侧脸看了眼走在身旁的林株。弱小的几乎还不到他的肩头。她走路轻飘飘的。手臂不时地碰上他提着灯笼的胳膊,还不时地扶一下。

    忽然觉得心里暖暖的。这个小小的女子可是前朝的小郡主。如果她现在还是郡主,一定是位有着悲悯之心的。

    感觉林株双脚飞快的转换,他放慢了脚步。

    小声说:“株儿,慢点走。”

    林株说:“是你走的太快,云大人。你看看这夜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话说:月黑风高杀人夜,偷鸡摸狗最佳时。我们杀人不可能了,像不像偷鸡摸狗的。”

    走得有点太严肃,来点幽默点缀点缀。

    书墨轻声笑了笑:月黑风高杀人。他已经记不清多少个夜晚去做这种事儿了。以前定远侯为了排除异己,杀几个反对党很平常。他还记得他满十四岁的时候就跟着公子杀了第一个人。

    现在这种事情少了,但是一两个月也会有的。

    当然偷鸡摸狗这种事情与他无缘。

    他低头笑了笑说:“我觉得像拐卖妇女的。”

    这么黑的天,带着个女子。

    林株说:“好,你将我先卖了,然后你再将我救出来。钱我们平分。”

    “那要将你卖多少钱呢?”

    “五十两吧。不行,没人给的太贵了。可便宜点吧我掉价。哎,云大人。不如这样,我们将你先卖掉,就给人家做苦力,你这么高大强壮,一定很值钱。到时候我拿了钱先走,然后你自己逃出来。你拿八成,我就拿两成,你看怎样?”

    “卖你可以做丫鬟媳妇儿的,卖我谁要啊。还要吃饭穿衣。还是卖你吧。”

    两人说说笑笑的,就回到了菜园。刚到门口就下起了雨。

    看来金小光今儿不打算走了。她随手将灯笼提到了屋檐下。推开屋门,桌子上已经摆满了菜,除了红白萝卜丝儿,全都是咸菜。金小光已经吃过面条,正在同菜二探讨各种蔬菜。

    书墨忙将酒坛子打开。

    大门外,李竹山一双铜陵般的眼睛在黑夜中熠熠生辉,他咬着牙问默默地站在黑夜中的金臻少爷:“少爷,我们要不要下手?”

    金小光没去燕府没回都城。如果今夜下手,完全可以说是意外。

    只要他走出菜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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