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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隐之手 羽蛇神的阴谋 第281章 邪神的诅咒

作者:会讲故事的青蛙 分类:校园 更新时间:2019-01-30 00:29:26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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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树林里,身边只有女儿小灵子和丽莉丝二个人在照顾我,当女儿看到我醒了之后马上就躲到了旁边的一棵树的后面,眼神中有欣喜也有惊恐。丽莉丝则站在一边神色复杂地望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使劲儿晃了晃有些发晕的脑袋,突然觉得自己的脑袋很沉很大,而且我发现自己的身体也很不对劲,因为当我想要支撑着身体坐起来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臂居然有两米多长,我的手掌可以轻易地攥住我的脚趾,粗如树干的手臂上肌肉虬结,一条条如古树根一样的肌肉在手臂上纵横交错,土黄色的皮肤厚实有若牛皮。

    当我努力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身高已经增加到了2米5左右,两条粗的像是石头墩子一样的短腿上挺着一副像是河马一样肉乎乎的大肚子,身子变得极为粗壮厚实,两块原本并不发达的胸大肌此时却像是换成了两块厚重的坦克装甲板一样,紧紧地扣在胸前。一双大脚丫子足有一米多长,一双巨大的手掌张开犹如两把大雨伞,握成拳头比洗脸盆还大,原有的5根手指变成了4根比擀面杖还要更粗大的手指,就连脚趾都变成了4根,尤其是大脚趾头,已经变得像是板砖一样粗壮。如果现在还有足球比赛的话选我去当守门员绝对没错,只要我把这双大手张开,双脚甚至不需要在球门前挪动位置,就可以轻易地守住对方所有的点球。

    最令人尴尬的是,胯下还晃荡着一根两寸多粗,一尺多长的丑陋阳物。我发现自己在女儿小玲子的面前居然是一丝不挂的,这令我很难过。我急忙蹲下身体掩饰住自己的尴尬。丽莉丝,我怎么在这里?其他人呢?我为什么无法感应到你的思想了?我的身体为什么变得这么巨大了?这是什么地方?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急切之中,我一连串的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爸爸,是你吗?你真的是我的爸爸吗?女儿小玲子从树丛里小心地探头问道。

    当然,我就是你爸爸,虽然爸爸现在身体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我还是你爸爸啊!

    那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康学彬啊!

    太好了爸爸,你终于清醒过来了,我还以为你再也醒不过来了呢!女儿一下子扑进我的怀里大哭了起来。

    这时候我看到对面的树丛一阵晃动,厨师大叔一身泥巴,背后斜挎着一支步枪,肩头扛着一头已经打死了的野猪从树林里面钻了出来。厨师大叔看到我之后面上一惊,扔下肩头的野猪,操起了一只步枪,枪口直接对准了我的脑袋,直到这时女儿小玲子才大喊道,“孙叔叔不要,爸爸已经清醒了,他不会再伤害我们的,不要开枪打我爸爸!”

    厨师大叔,他已经清醒过来了,不过再乱吃人了,你放心吧。丽莉丝也证明道。

    厨师大叔闻言看到女儿小玲子就站在我身旁,这才松了口气,把枪放了下来。

    厨师大叔弯腰走到旁边的一个简易帐篷里,从里面取出一条毛毯,让我围在腰上用来遮挡私处,随后他又取出两瓶烈酒,拧开盖子后扔给我一瓶,一边喝酒一边向我讲起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

    半个小时之后,听了厨师大叔的话,我的一颗心已经沉到了谷底。我离开了女儿和厨师大叔的宿营地,一个人向东走了大约200米,来到了沧浪河的边上,缓步走入河里,直到河水没到了腰间,才敢低头看一眼水中的倒影。

    清澈的河水倒映出来的是一张恐怖的大脸,光秃秃的脑袋上只有头顶正中央的位置长着一撮儿黄色杂毛,尖尖的耳朵像是狼的耳朵一样长在大脑袋的两侧。拥有金黄色瞳仁的一双大眼睛深深地镶嵌在黄色的眼窝中,那是只有两栖类动物才会拥有的眼睛。脸上正中央的位置则是一只长得像个大鸭梨似的肉乎乎的土黄色的大鼻子,两个硕大的鼻孔中长满了黑色的鼻毛,在整张脸上显得抢眼无比,宽大的下巴则长得像裂开了一样,一张血盆大口之中,长满了白深深地象是两排小铡刀一样的牙齿,在上牙膛上,还有两颗二寸来长尖锐的獠牙,像是毒蛇的毒牙一样支出了唇外。这张丑陋的大脸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我打赌如果自己半夜出门,绝对能吓死几个胆小的。

    我愤怒地一拳将水中的倒影击得粉碎,却只是平白激起一阵阵浪花而已,一切都已经成为事实无法再改变了。我感到深深的绝望。这副鬼样子,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干脆死了算了。我一头扎进河水深处,这一刻,真有种想要溺死自己的想法。

    原来这一切都是库库尔坎那个邪神搞的鬼,当我砸毁了它的羽蛇神徽章和雕像之后,这个家伙潜藏在我灵魂深处的一股神识就已经做好了夺舍的准备,趁着我灵魂力量最衰弱的时候他发动了突袭,结果我又一次昏迷过去,应该说库库尔坎已经夺舍成功了,他开始指挥着我的身体疯狂地大量进食血肉,并按照他自己的样子开始改造我的身体。

    第一批受害者,就是前来给我送饭的女人杨青和小女孩儿周金定。她们母女两个当时离我最近,却被库库尔坎所操控的我一把抓住,当场咬住了喉咙。丽莉丝在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她试图阻止我,却被我一拳从二楼房间的窗口处直接击飞出去。

    女人和孩子的惨叫声惊醒了在一楼做饭的厨师大叔,厨师大叔见势不妙,抱起了我正在厨房偷嘴的女儿就逃出了假日酒店,他们躲到了酒店旁边的贫民区里一直在观察着我的动静。后来我撞塌了酒店的围墙,跑到了院子里,又吃掉了所有倒在院子里的活尸手下,那是足足二十六具尸体,等我吃光了尸体,我又开始绕到马棚里去吃马。八匹马被我吃掉了二匹,剩下的六匹马在受惊之后,全部挣脱缰绳跑了出去,而我则在食欲的驱动之下,跟着受惊的马匹一路跑到了城外的树林里,在这里我又吃掉了一匹马,我不停的吃,同时身体不停的变大,身上的衣服全撑破了。吃饱之后就躺在草丛里呼呼大睡了三天三夜。当我再次醒过来时就已经变成了这副模样。

    当我把头浸入凉爽的河水中时,我似乎回忆起一些事情。就在库库尔坎以为自己大获全胜的时候,我脑海深处的那一股乳白色光芒再次闪耀起来,那光芒再次变成一只白色的巨大光手将库库尔坎的一丝灵魂抓在自己的手中,将它捏得粉碎,然后白色的巨大光手再次消失不见了。是母亲的灵魂再一次保护了我,她一直在我脑海的深处静静地保护着我,当我有危险的时候,是母亲的灵魂再一次拯救了我。尽管我现在的样子丑陋的要死,但是我却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我不能让母亲和你一直依赖着我的女儿感到失望。

    我重新振作了精神,从河底又站了起来。我发现自己在河底趴了足有十分钟,却没有任何憋闷的感觉。这具身体还真是河马不成?居然不怕水淹。我从河里游泳回了岸上,想不到自己在水中前进的速度还挺快的,大肚子在吸足空气后居然能够将我的身体在水中托起来。而一双一米多长的大脚板蹬起水来速度居然比一般的船还要快。

    重新回到女儿的身边后,丽莉丝同厨师大叔一起收拾了一下行李,我们四个人再次返回了罗马假日酒店。

    现在的丽莉丝已经不是我的分身了。自从我的身体变巨大之后,我就再也无法与她的精神产生任何联系。她现在已经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了。而她的思想却保存着我的思想。难怪当我一醒过来的时候,她会用那种古怪的眼神看着我。

    路上我问丽莉丝,今后她打算怎么办。丽莉丝表示将以我妹妹的身份,继续留在我的身边。虽然我们在灵魂上彼此独立了,但我们毕竟曾经是同一个人。彼此在许多方面都非常了解。今后在一起相互照顾对方也会非常方便。

    在回来的路上我折断了一棵四米多高的桦树,简单去除掉树根和树冠后,用它的剩下来的二米来长,直径约有二十公分粗的树干当作木棒武器,扛在右侧的肩膀上,左侧的肩膀上则坐着女儿小玲子。一行四人一路雄赳赳气昂昂的回到了我们的假日酒店。

    一路上有许多人象看怪物似地远远躲在街边看着我,一边看还一边指指点点的。我听到人们喊我巨人。有的人喊我大脚怪,有的说我是会走路的河马。总之议论纷纷,都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动物。我很讨厌有些人一路跟在我屁股后面叽叽歪歪地议论自己,干脆挥起木棒虚空抡了一圈并大吼一声,把这伙儿闲人都吓跑了。

    酒店的广场上,到处是已经发黑的血迹,残肢断臂还有吃剩的人骨头,回到这里简直就像是回到了地狱一样。我看到有几个马仔正在酒店的外围不停的张头探脑,一看到我高大的身影立刻吓得抱头鼠窜。也许是最近一段时间我的杀戮值太高,一地的暗褐色血迹和吃剩的死人骨头成了某种,生人莫入的明显警告。我们的人离开了这座酒店整整三天,它居然没有被其他帮派的人给占领,这倒是一个令人意外的情况,不过却省了我的许多麻烦事。

    回到酒店里第一件事情就是查看地下仓库的物资情况,还好,所有的东西都在,可惜所有的衣服都太小,最后只好拆了两条女人的牛仔裙,在女儿小玲子的帮助下,给自己改了个特大号的牛仔短裤。我在念大学的时候,因为没钱给自己买新衣服,经常拣别的同学的旧衣服穿,有不合适的地方就需要自己动手进行裁剪,可是现在我的手指太过粗大已经拿不得针线了,这件事情让我郁闷的发现,从此以后我有很多事情都需要丽莉丝和女儿小玲子来帮忙了。

    我的两把神兵利器也没丢掉,都被丽莉丝藏在地下仓库里,现在的白菊战刀拿在我的手中简直就像是拿着小孩子削铅笔的小刀。我的腰因为太粗太胖已经系不了皮带,只好找了一根普通人手指粗细,两米多长的尼龙绳系在腰间当做皮带使用。原来围在腰上的青蛇腰带送给了丽莉丝。而白菊战刀仍然被我插在腰间,当做切水果的小刀来使用。那把具有放血效果的杜兰达尔也被我一同给了丽莉丝,这是她主动要求的。现在的丽莉丝在融合了部分原有丽莉丝的灵魂后,已经在性格上开始变得更加狡猾起来。我劝她把这把剑毁掉,因为我认为,这种能够让人无限放血的恶毒武器还是不要存在于世界上更好。可丽莉丝的回答却让人崩溃:你现在力量太强大了,而我却几乎没有任何强大的攻击手段,试问狮子和兔子怎么能够平等的合作呢?要是哪天你突然想要**我怎么办?有了这把神剑防身,你才不敢对我有任何邪念。

    “你,你,你混蛋,你这是对我人格的严重污辱,我对上帝保证,就算你貌比天仙,我也不会对你一个170岁的老太婆有兴趣的,你个自恋狂。”我挥舞着脸盆大的拳头,故作愤怒的说道。可这老妖婆居然毫不理彩我的抗议,一转身,扭着细腰走掉了。这家伙对我太了解了,知道我不会真的生气。但我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决定十分智慧。丽莉丝手里拿着杜兰达尔的确对我很有威胁性。她现在的攻击力已经与之前有了天壤之别。当兔子长出眼镜蛇的毒牙之后,兔子也能同狮子分庭抗礼。

    用大树做成的木棒实在是太轻了,后来被我在木棒前部镶嵌了十几块菱形的铁片,一则增加攻击力,二来增加木棒的配重。虽然不是什么好武器,但一时间我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东西当作武器了。我曾经试过路灯的灯柱,但是一砸就变形,显然并不合适当作武器来使用。相比较之下,大树更好找,长度粗细都更为合适。

    当天中午,厨师大叔大叔用面一小袋面粉为工钱,从酒店附近的贫民区找了一对母女到酒店里来打扫卫生。趁此机会我则带着女儿去了一趟图书馆。从那里搬回了一箱子有关古代神话传说之类的书籍回酒店。

    那一枚迦楼罗的守护蓝宝石戒指,因为太过漂亮,我还是没舍得扔掉。估计这东西跟邪神也扯不上什么关系。我用原来系在腰间当做皮带使用的青蛇腰带把这枚美丽绝伦的戒指穿起来,又系在了自己水桶粗的大脖子上,青蛇腰带成了一条像是狗项圈一样的装饰品。刚开始戴在脖子上的时候还有些紧勒感,但是很快紧勒的感觉就消失了,这蛇皮腰带果然也是一件宝物,它居然可以是自动调节松紧度的。

    对着镜子再看一眼现在的自己脖颈上,翠绿色的蛇皮,搭配上金黄色的猫眼宝石制成的蛇眼,再加上那美丽的蓝得令人心碎的蓝宝石戒指就挂在毒蛇的嘴边,那栩栩如生的恐怖毒蛇造型倒是把我这张丑陋的大脸映衬得多了几分暴力感。

    之后我就把自己一个人关在酒店一楼的102号客房里,一边对照书籍中的记载,一边研究自己的身体结构。

    大多数的书籍中都没有关于我现在这种身体的记载。但在一本介绍欧洲古代恶魔的古书中,我却找到了一张与自己现在的身体结构极为类似的图片。那是一只坐在湖边巨石上,正凝望着平静的湖水沉思着的远古恶魔的素描插图。我从那只远古恶魔的眼睛中,看到了自己的未来,禁不住让我自己也陷入到了沉思之中。在图片底部印着四个大字:食人巨魔!

    整整一个下午,我都再没有离开房间,一直在查找巨魔的相关资料。直到天完全黑了下来,光线变暗到已经不能再看书了,我才从房间里面走出来。我轻轻地推开103客房的门,没有发现女儿小玲子,这时我听到在走廊尽头的厨房里,传来女儿快乐地说笑声。于是我也转身走入了厨房,推开房门的一瞬间令我顿时一愣。

    此时的厨房里灯火通明,这里的电灯居然可以正常使用。宽大的餐桌上正摆着一大盆红烧野猪肉,女儿正跟丽莉丝和厨师大叔三个人一边说笑一边进餐,三个人看到我进来后便热情地邀请我一起吃晚餐。

    我看了一眼木质的餐椅,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又从一楼的大厅里搬来了一张宽大的皮革沙发进来,摆在餐桌旁,这才稳稳地坐了下去。沙发发出了吱吱嘎嘎的痛苦**声。被一个体重500多公斤的人坐上去恐怕任何沙发都会不满的抗议吧!

    厨师大叔手脚麻利地给我盛了满满一大盆红烧野猪肉摆在了我的面前,我也不客气,抓起勺子来就往大嘴里面添。

    怎么样?研究出些什么名堂来了没有?厨师大叔先开口问道。

    研究出一些东西,虽然还有很多疑问,但是大体的情况已经基本掌握了。我粗声粗气地回答道。

    快说说看,这身体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什么来头?丽莉丝也好奇地追问道。

    根据以前古书上的记载,我现在的身体应该属于巨魔族的一个分支,似乎是叫做沼泽巨魔的一种。

    什么?巨魔?那你企不是传说中的食人魔怪嘛!丽莉丝插嘴道。

    是的,这种怪物在远古时代,好像最早出现在南美洲的热带丛林之中,后来还有一支分支巨魔族乘船渡海流浪到了北欧地区。在欧洲,他们被称作冰原巨魔。据书中记载,巨魔身高7尺,力大无穷,天生一副大脚板和大肚皮,全都是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怪物,尤其喜欢食人,所以又被称为食人巨魔。但是却在五千年前就全部灭绝了。我向他们俩个人解释道。

    难怪你在昏迷的时候会突然狂性大发,把你的老婆孩子还有二十几具尸体都吃光了,当时可真是把我吓坏了,我手里攥着枪瞄了你好几次,可就是不敢开枪,害怕万一杀不了你,结果把你引过来再把我自己吃掉可就糟糕了。厨师大叔心有余悸地说道。

    厨师大叔你这么做是非常正确的,如果你当时开枪打我那你现在肯定已经被我连骨头带皮吃掉了。事实上巨魔具有极强的恢复能力,除了大脑以外,全身上下任何地方受伤几乎都是瞬间愈合,不像吸血鬼和,兽人那样,必须通过吸血和进食肉类才能缓慢地修补伤口。如果你当时对疯狂状态下的我开枪的话,你不但杀不了我,还会更加激起我的愤怒,把你自己的性命白白牺牲掉。

    说得好象很厉害的样子,难道你不吸血也不吃肉就能迅速愈合伤口吗?丽莉丝怀疑地问道。

    巨魔的身体细胞非常特殊,他们是以一种大分子团的形式存在的,分子团与分子团之间的间隙很大,所以即便你把我大卸八块,手脚、身体、头颅等全部用刀斩断,我也不会死,甚至连血都不会流一滴。巨魔身体的各个部分之间可以像磁石一样相互吸引很快又重新拼合在一起。

    一边说着我一边从自己的腰上抽出白菊战刀,在自己的左手食指上狠狠的切了一刀。瞬时,一截十多厘米长的手指就被锋利的战刀切了下来,而在平滑的切口上,有鲜血顺着新鲜的刀口缓缓地溢了出来。女儿小玲子吓得哇地叫了一声,丽莉丝连忙用自己的双手赶紧捂住了孩子的眼睛。

    我笑着安慰女儿道:小玲子别怕,爸爸一点也不疼,你看到了吗?爸爸手指并没有断,它已经重新长好了。爷爷就连一滴血都没流哦。听了我的解释后,女儿这才扒开丽莉丝的手,好奇地瞪大眼睛看着我手指上的那条伤口,在说话的功夫,我手指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一大半,连溢出的鲜血也被某种看不到的力量牵引着返回了身体之中。前后也就是七八秒的时间,足有酒瓶粗细的一条刀口就已经完全愈合了,在原来是伤口的位置上,只留下一条淡淡的红线,甚至连一点伤疤也没有。完全看不出来曾经被割伤的任何痕迹,又过了三秒钟后,就连那条淡淡的红线也彻底消失了。

    坐在我右边餐桌位置上的厨师大叔看得连连咋舌,一个劲儿的惊叹,怪物,你小子可真的是个怪物。

    这么说来,你岂不是,成了不死之身?丽莉丝好奇地问道。

    也有弱点,这世界上哪有真正的不死之人。如果巨魔被破坏了大脑的话,同样是瞬间死亡。

    我说康学彬小子,你这就是吹毛求疵了吧!只要你带上一顶钢盔,身体其他的部位不是都不怕受伤吗?依我看这身体挺好,你的老婆和孩子牺牲的算是有价值了。

    我说厨师大叔,我已经够伤心的了,你就别在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好不好?你知道吗?这就是库库尔坎的诅咒在我身上又一次应验了。

    诅咒?什么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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